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简称:巴兰仕 证券代码:920112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BalanceAutomotive Equipment Co., Ltd.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星光工业村 1010 号)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1)实际控制人蔡喜林、孙丽娜承诺:
①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派息、送股、权益分派等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6 个月内,承诺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承诺人涉嫌证
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 12 个月内,承诺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④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承诺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⑤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24 个月;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仍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 个月。“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是指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股份剩余的锁定期。
⑥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事宜出台新规定或新措施,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前述相关规定,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承诺函。
⑦承诺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冯定兵、上海晶佳和上海汇兰仕承诺:
①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派息、送股、权益分派等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6 个月内,承诺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承诺人涉嫌证
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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