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聚星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温州聚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9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83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42,687,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32,326,738.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360,761.7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4〕1026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4 年 12 月,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
量 5,824,500 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403,12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921,172.06 元后,实际增加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481,952.9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到账情
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4〕10778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 44,654,500 股(含超额配售),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 35,247,910.31 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43,842,714.69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的用途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15,182.45 15,182.45 聚星科技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11.67 5,111.67 聚星科技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聚星科技
合计 24,294.12 24,294.12 -
三、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1 聚星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丽岙支行 366285337747
2 聚星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岩支行 377985342093
3 聚星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5779032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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