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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1:36:12
发布于 江苏
举个简单例子说明北交所新股申购规则:假若某公司发行300股新股,甲申购了202股,乙申购了201股,丙申购了197股,合计是600股,则配售比例是50%,本例中整股线就是200股乘以发行价(本文为叙述方便,都是按股数来说明)。甲理论配售101股,乙理论配售100.5股,丙理论配售98.5股,则先满足各人理论配售量中大于等于100股的整数股配售部分,即甲乙各得100股,还剩下100股就是所谓的余股,再在甲乙丙三人中分配,按各人申购总额排序(注意是总额),即顺序是甲、乙、丙,所以余股100股也分配给甲,余股线也就是202股。最终结果就是甲得200股(也就是俗称1+1或11,如果先分得200股整股再分得100余股,那就是2+1或21),乙100股(也就是 1+0),丙得0股。这就是余股分配中的“总额优先原则".上例中如果甲、乙都是申购202股,甲是9:15申报,乙是9:30申报,则余股100股也是分配给甲,这就是”总额相等,时间优先“的原则。所以切记:北交所新股申购没有“配号、按号抽签”的概念,不存在类似于沪深校新股申购的中签概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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