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阀门”“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方正阀门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 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 信息披露制度。本督导期内,方正阀门有效执行了该等制
务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 度。
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
导期内,方正阀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
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 料、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等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股票 情况,充分了解公司及其业 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
务 披露义务。本持续督导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
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
5、现场检查情况 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
方面进行了核查。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保荐机构对方正阀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预计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 无
作情况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 采取的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 采取的
问题 措施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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