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920066 证券简称:科拜尔 公告编号:2025-088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的议案》。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以下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
的以下重大事项及其持续进展情况:
(一)拟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二)子公司召开董事会(如有)、监事会(如有)、股东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
(三)公司或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当及时报告。
(四)公司或子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2%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五)诉讼和仲裁事项:
1、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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