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920008 证券简称:成电光信 公告编号:2025-074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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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部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六条 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相关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由董事会任免。内部审计人员应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应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日常工作。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从其他部门或控股子公司临时抽调具有经济法律、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公司审计项目。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评价权,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审。
(三)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内部控制管理审计、招标及评标工作程序评审、结算审计和款项的支付流程审计。
(六)公司委托外审单位进行审计时,积极配合外审单位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主要工作权限: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制度资料。
(二)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并现场勘察实物。
(四)参与制订、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五)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或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项调查或专项审计。
(六)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七)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任职素质、工作要求:
(一)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勤奋、可靠、有责任感,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勤勉,保守秘密,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三章 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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