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减资和购回股份...... 7
第五章 股东......9
第六章 股东会......13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32
第八章 独立董事...... 42
第九章 高级管理人员...... 48
第十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 50
第十一章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52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52
第十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及内部审计......56
第十四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57
第十五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58
第十六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60
第十七章 通知和公告...... 60
第十八章 附则......6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
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经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股份制企业审
批文件内政股批字(1997)14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并由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
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6006264024904。
公司于 1997 年 7 月 15 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境外投资人发行以美元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16,600 万股,并于 1997 年 8 月 8 日在上交所上市。
公司于 2012年7月12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于 2012 年 8 月 3 日超
额配售 336,500 股 H 股股份,合计发行 163,003,500 股 H 股股
份。
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就全部已发行 H 股提出自愿有条件现
金回购要约,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宣布要约在所有方面已成为
无条件,截止 2023 年 8 月 7 日下午 4 时,324,739,218 股 H 股
已经接受回购要约;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 H 股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下午 4 时起在香港联交所退市。
第 1.02 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Inner Mongolia Yitai Coal Co., Ltd.
第 1.03 条 公司住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
大厦。
邮政编码:017000
第 1.04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29,267,782 元。
第 1.05 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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