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六期)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电子”、“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
工作。上述辅导情况已经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
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备案。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长江保荐委派邹莎、郭忠杰、陈华国、俞晨杰、王笑州、陈钰、赵亮、杨杰、李博瑞、胡宗阳组成宏景电子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辅导工作小组,开展宏景电子辅导工作。其中邹莎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本项目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本辅导期新增项目组成员郭忠杰、李博瑞及胡宗阳。新增辅导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郭忠杰,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花王生态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李博瑞,本科学历,曾参与严牌股份 IPO 项目,嘉元科技可转债项目,丝路视觉可转债等项目。
胡宗阳,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参与沧州明珠 2022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泰福泵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奥莱斯新三板挂牌项目,集智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长江保荐正式员工,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长江保荐为宏景电子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长江保荐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与宏景电子签订《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书》,并于 2023年 12 月 23 日向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提交了宏景电子的辅导备案材料,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完成辅导备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向贵局提交了第一期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向贵局提交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向贵局提交了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向贵局提交了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向贵局提交
了第五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宏景电子的第六期辅导工作时间为自前次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提交之日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长江保荐辅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对公司上市及规范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辅导工作小组采用一对一访谈、多人座谈以及线上会议等形式,直接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解答疑问;
3、对于辅导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4、对公司截至目前的业务发展状况、财务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各方面情况的了解,持续督促公司进行规范运作;
5、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参与辅导机构开展的辅导培训。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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