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874562 证券简称:家鸿口腔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家鸿义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34162631L。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Jiahong Dent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虎地排118号锦绣大地8号楼301B、4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股东会普通决议选举和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选举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做好产品的品质,是对社会最大的责任。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医学模型设计与制作、教育培训、会务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Ⅰ类、Ⅱ类定制式义齿的生产与研究开发;医疗器械Ⅰ类、Ⅱ类、Ⅲ类口腔科材料、口腔科设备和器具批发及零售业务(按经营许可证项目);医疗器械Ⅰ类、Ⅱ类销售(按经营许可证项目)、医疗器械Ⅰ类、Ⅱ类生产(按生产许可证项目);数字信息技术与通信产品、数控加工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生产、进出口贸易。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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