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77
证券代码:874481 证券简称:海菲曼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责,并废止《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
公告编号:2025-077
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成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四、 《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制定的《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修订公司现行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六、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修订公司现行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77
七、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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