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公告编号:2025-072
证券代码:874385 证券简称:斯坦德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董事会拟提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履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发行的申请、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完成本次发行相关的注册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的申请;
2.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及承销商协商确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等;
3.聘请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专项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同时授权董事会对该等机构进行调整并决定该等机构的专业服务费用;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在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取舍及投资金额作出个别的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轻重缓急顺序;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公告编号:2025-072
5.根据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合同及协议、说明、承诺函、确认函等各类文件;
7.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主承销商的意见确定具体上市板块或重新确定上市地点;
8.在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经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有关事宜,并于发行完成后,办理验资、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9.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股锁定等事宜;
10.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根据股票发行政策变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或主承销商的意见,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11.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决议的有效期相同。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
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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