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4296 证券简称:同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筹划控制权变动 □涉及要约收购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公告编号:2025-020
二、停牌事项进展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控制权变动,经
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停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同晟股份:股票停牌公告》(编号:2025-018)
2025 年 7 月 23 日,有关交易各方已签署《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与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相关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元力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同晟股份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100%股份。
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8)《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文件。
三、复牌依据及复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复牌。
股票复牌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
《复牌申请表》。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5-020
2025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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