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74296 证券简称:同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承诺类别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1、关于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2、关于具备
收购人资格的承诺;3、关于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情况
的承诺;4、关于过渡期安排的承诺
承诺期限 详见如下“承诺事项的内容”
一、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作出的承诺事项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收购人出具了《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收购中所提供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本公司向参与本次收购的各专业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参与本次收购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
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收购的信息,并保证该等
承诺事项的内容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收购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
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具备收购人资格的承诺
收购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具备收
购非上市公众公司主体资格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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