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874289 证券简称:丹娜生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控
评价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办
法,本办法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及内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具体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治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二)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落实;
(三)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四)保证对资产的记录和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防止毁损、浪费、盗窃并降低减值损失;
(五)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六)防范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
(七)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八)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经济事项;
(三)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经营环节;
(四)有效性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五)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六)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七)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方面;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五条 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目标和运营状况,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技术、法律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公司应当根据监管要求聘请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六条 公司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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