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874289 证券简称:丹娜生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制度,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防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丹娜 (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定期财务会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三)公司重大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超过 1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四)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
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2%以上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2、发生重大债务违约;
3、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4、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5、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6、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取得联系;
7、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8、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六)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产品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其中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还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披露新的公司章程;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6、法院裁定禁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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