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1.2022 年毛利率大幅增长的真实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2021 年,由于海外供应
链波动,发行人下游渠道商客户采购需求旺盛,加之原材料价格上升、美元汇率贬值,发行人于 2021 年下半年开始与客户协商提价;2022 年欧美进入新一轮加息周期,加之前期囤货,下游渠道商客户进入去库存周期,直至 2024 年采购需求逐渐恢复。(2)2021-2024 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15.41%、25.26%、27.50%和 27.63%,2021 年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2.90%),2022 年发行人毛利率上升 9.85 个百分点,根据敏感性分析,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为-4.61%,提价带来的毛利率变动为 10.11%,2022 年毛利率上升主要来自于自主提价,提价幅度高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3)发行人原材料价格自 2022 年下半年回落,其中铝材 2023 年采购单价同比下降 6.26%、钢材采购单价同比下降 18.81%,高于发行人价格调减幅度。(4)发行人与客户之间没有明确的调价机制,当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美元汇率持续贬值时,发行人可能主动发起提价谈判;当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美元持续升值时,客户可能主动发起降价谈判,要求发行人进行降价让利。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各期前二十大客户中有9 家存在部分产品价格向下调整的情况,2 家存在部分产品价格上调的情况。
请发行人:(1)结合下游客户库存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美元汇率波动、发行人与客户的谈判频率、调价比例等,说明发行人在下游去库存周期前仍大幅提价且下游客户能
够接受的商业合理性。(2)说明 2022 年毛利率及净利润变动幅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主要产品提价幅度明显高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的原因,发行人各主要产品提价幅度及整体提价幅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3)按月度列示 2021 年和 2022 年发行人各主要产品均价的变动情况,说明是否与发行人的提价行为相一致;结合前次问询回复内容,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历次调价的具体时间、发起方、调价原因、沟通方式(如邮件等)、该次调价对该类产品均价的影响等,发行人不同客户间调价频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报告期内调价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在原材料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发行人仍然维持较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5)说明期后毛利率情况及变动趋势的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内及期后与主要客户的调价情况,说明在未形成与客户明确调价机制的情形下,发行人的毛利率是否稳定,期后是否存在毛利率及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范围、依据及结论。(2)区分境内外销售及客户类别说明针对提价导致发行人 2022 年毛利率上升客户的真实性核查情况。(3)说明对调价订单及调价过程核查的具体情况,能否验证价格调整的真实合理性。(4)结合前述情况对发行人 2022 年毛利率大幅增长的真实合理性,以及期后是否存在毛利率及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与主要客户合作真实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对部分主要客户销售毛利率偏低或为负,主要系向其销售的产品结构不同,但部分其他相似产品结构的客户中存在销售毛利率明显较高的情形。(2)发行人称与部分销售毛利率较低的客户合作主要系为了平滑产能,降低固定成本,但 2021 年产能利用率较高时对该客户销售额较高,后续产能利用率整体下降的情况下对该客户销售额却在下降。(3)部分主要客户向发行人采购量大,议价能力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该类客户进行多次调价,且以提价为主。(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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