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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31 17:58:51 股吧网页版
荣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4187 证券简称:荣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14 项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14 项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本次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

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等 15 项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等 15 项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股东会议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规则,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及修订后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式可操作性高,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针对性强,该稳定股价的预案可以有效维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及修订后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4

经审阅《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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