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93
证券代码:874187 证券简称:荣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等 13 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数的 100%。
此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公告编号:2025-093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在任职期间,如出现或发生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情形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并由董事会本规则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予以补足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战略
委员会所需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协议、合同、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战略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评审。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召
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代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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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职责。战略委员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
以召开临时会议。战略委员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应当自接到提议后五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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