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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6 17:43:27 股吧网页版
蘅东光: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74084 证券简称:蘅东光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修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
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批权限为:

(一)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标准的交易事项(不含提供担保、提供对外资助):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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