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74084 证券简称:蘅东光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77698685R。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ast Point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8 区留仙三路 2 号鸿
辉工业区 4 号厂房 101、501。
邮政编码:51810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是中外合资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合法经营,规范管理,追求卓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实施差异化战略,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与利益相关者构建和谐的生态环境,共创共赢;持续提升核心价值及经营能力,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发、生产经营光纤通讯系列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及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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