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8 区留仙三路 2 号鸿辉工业区 4 号厂房 101、501)
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蘅东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涉及对《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发行人已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说明。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问询函回复正文
楷体 引用招股说明书的原文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本问询函回复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收入大幅增长真实性 ...... 3
问题 2.收入核查充分性 ...... 41
问题 3.原材料大幅增长合理性及存货核查充分性...... 74
问题 4.其他问题 ...... 100
问题 1.收入大幅增长真实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AFL 集团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
AFL 集团包括 AFL Singapore Pte. Ltd.、AFL Telecommunications LLC、AFL Hong
Kong Limited、AFL Telecommunications UK Limited、欧博通信(深圳)有限
公司等;2022 年至 2024 年,发行人对 AFL 集团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16,543.51 万
元、26,765.08 万元及 70,636.56 万元,销售增长较快;根据公开信息,AFLTelecommunications LLC公司2022-2024财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871.43亿日元、
1,496.57 亿日元、1,625.58 亿日元,2024 年发行人向 AFL 集团销售金额增长
幅度远高于客户收入增长幅度。(2)2024 年,发行人向 Coherent、Jabil 等主要客户销售金额较去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但 2024 财年 Coherent、Jabil 等主要客户业绩出现下滑。(3)2022 年至 2024 年,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平均增幅分别为 9.64%、-0.93%、44.89%,发行人对应年度收入增幅分别为 19.74%、29.03%、114.40%,发行人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可比公司收入增幅。(4)2024 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且存在对部分客户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5)报告期内,部分体现发行人研发能力及先进制造工艺的产品存在收入整体下滑或增速放缓情形,如光纤柔性线路产品、硅光无源内连光器件、超工业级无源内连光器件等。
请发行人:(1)列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 AFL 集团不同主体的销售金额及
占比,分析对不同主体销售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各期 AFL 终端客户在电信、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及需求变化的具体数据、发行人对 AFL 的供应份额等分析发行人对 AFL 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源于 AFL 终端客户需求增长
还是发行人对 AFL 供应份额占比变化。(3)逐一说明 2024 年发行人向 AFL、
C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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