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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5 18:05:16 股吧网页版
广厦环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5 年半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厦环能”)的保荐机构,负责广厦环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2、协助和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3、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按
照相关法规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运作情况,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料,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做好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及现场检查工作,出具对应的报告;

6、督促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 1-6 月,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
执行、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控制权变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 年 1-6 月,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
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2025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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