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7370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
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本制度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内部审计相关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并按照相关制度规范具体实施各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受董事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审计职权,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开展审计活动所需的知识、经验和技能。
第七条 内审人员应按公司要求依法进行审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对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泄露。
第八条 内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被审人员或者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业务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检查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等。发现异常的,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五)对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将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六)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重 大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重大投资方案及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价;
(七)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八)审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提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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