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7370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河北世昌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河 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前述人员应按
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 1/2。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每届任期 3 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
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九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拟订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十)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