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7370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融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
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 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70
第二章 融资的决策机构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在其职权范围对融资事
项做出决策。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编制预算,将次年融资方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的实施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公司
经营需要,提出融资计划,经总经理确认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分别报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公司融资的审批
第七条 公司编制书面的融资计划书,需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一)融资金额、融资理由、融资方式及资金用途等;
(二)为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及担保内容(如有);
(三)还本付息计划或股息政策等的建议;
(四)融资前后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化及对未来收益的影响;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八条 公司融资的决策程序: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提出申请;
(二)总经理审批;
(三)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四)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九条 公司融资的审批权限:
(一)在公司单次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10%(含 10%)的融资事项,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单次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10%以上 50%以内的,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不超过 5,000 万的,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公司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含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事项,
公告编号:2025-070
须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公司融资事项按本制度规定经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实施过程中
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对外签署融资合同,公司有权决策机构不再对实施过程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分支机构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亦应提交依照本章规定之
权限批准后,方可进行融资。
第十二条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融资应累计计算,如累计达到一定数
额则应依据本制度第十四条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但已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过审批程序的融资行为,不再纳入本级审批权限内累计计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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