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370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并设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对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修订<股东会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对现行《股东会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废止《监事会制度》,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对现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四、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并废止原章程草案,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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