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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9 16:18:01 股吧网页版
益坤电气:关于公司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9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3700 证券简称:益坤电气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情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集股东大会,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方案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公司将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25-006

3、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公司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投赞成票。本人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本人转让原限售股份的价格加转让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确定(如在此期间,公司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价格将相应调整)。本人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3、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投赞成票。

3、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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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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