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3700 证券简称:益坤电气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高效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上市地点、发行时间及发行起止日期、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具体决定和实施战略配售相关事宜。
4、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5、批准及签署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公告编号:2025-004
6、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未来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
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7、确定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签署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及其他各项法律文件;确定及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8、聘请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回复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问询等。
9、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相应条款,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10、制作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并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未尽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的具体落实可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
本次授权行为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在
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则本次授权行为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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