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873694 证券简称:北矿检测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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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现行有效的并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可能
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七)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八)提供财务资助;
(九)提供担保;
(十)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一)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十二)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三)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四)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五)签订许可协议;
(十六)放弃权利;
(十七)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属于关联交易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
或者非法人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四)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监管部门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
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前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该公司不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监管部门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必须予以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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