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作为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众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捷众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具体项目 工作内容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不限于根据《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
规则制度的情况 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捷众科
技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
3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查
看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本督导期内,捷众科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
4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公
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
5 现场检查情况 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
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浙商
证券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浙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商证券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具体事项 存在问题 采取的措施
1 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 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 对外担保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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