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9 21:14:14 股吧网页版
捷众科技: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9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考核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经营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
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
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
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 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如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及津贴。

(三) 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
辞职报告生效时间或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

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确保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
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