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9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尤加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拟聘任马飞飞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拟聘任潘玲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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