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3: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以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驻外办事处等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议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七条 公司设置内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执行、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内审部经过董事会批准配置专职审计人员。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九条 公司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财会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二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
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内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予以保证。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备后,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五)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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