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菱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九菱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发行价格为11.72元/股,发行股数为11,2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26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952,425.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311,574.10元。
截至2022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142号)。
根据《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累计投入金额
1 年产 11,000 吨汽车和节能家电 9,631.16 9,853.82
高精度零件生产线新建项目
2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 2,062.34
合计 11,631.16 11,916.17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31.16万元,截至2025年4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11,916.17万元,多投入金额285.01万元为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
2、截至2025年4月24日,“年产11,000 吨汽车和节能家电高精度零件生产线新建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原因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规划时间较早,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安排和经营计划以及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以及效益的考虑,拟对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避免因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对现金流以及资金回报周期的影响,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具体内容
1、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全部建成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结项。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1,000吨汽车和节能家电高精度零件生产线新建项目”中已经建设完成并投产的部分为“稀土永磁年产500吨(新增产能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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