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5-091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经
营,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包括 2 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为委员会的召集人,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除非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等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委员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按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要求,
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书面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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