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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19:19:10 股吧网页版
读懂IPO|奥美森股权变局:实控人持股比例下滑超7个百分点,2家外部股东撤资
来源:时代财经

  6月27日,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美森”)进入北交所上市委审议会议。

  北交所官网显示,奥美森于2024年6月申报北交所IPO,已提交了两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文件。

  在本次申报IPO之前,深交所官网显示,奥美森曾于2021年12月申报深交所创业板IPO。在提交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后,该公司于2022年7月撤回创业板申请材料。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奥美森主要从事换热器、管路加工领域为主的智能生产设备及生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业务。2022—2024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变动率分别为-10.74%、16.79%、10.33%,净利润同比变动率分别为-55.53%、147.20%、18.20%,呈大幅波动状态。

  值得关注的是,招股书(上会稿)还显示,奥美森实控人四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73.77%的股份,较该公司2024年6月21日提交的招股书(申报稿)中所披露实控人四人合计持股比例81.49%下降了7.72个百分点。

  除了实控人合计持股比例披露数据出现变化,奥美森的外部机构股东亦存在变动。

  招股书(上会稿)显示,广东盈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盈峰投资”)、深圳前海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前海宏泰”)、中山金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山金投”)在2020年6月之前均位列奥美森股东名录,并就奥美森IPO受理截止时间、完成IPO截止时间等签订了对赌协议。

  不过,截至2025年6月20日,盈峰资本、前海宏泰均已退出奥美森的股东名录。

  6月24日、27日,就实控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业绩稳定性、外部机构股东变更等相关情况,时代商业研究院向奥美森发邮件并尝试致电询问。截至发稿,该公司尚未回复相关问题。

  最近3年业绩大幅波动,实控人持股的统计口径发生变更

  招股书显示,奥美森成立于2003年,自成立至今专注于定制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业务。成立早期,该公司主营产品主要是应用于家用电器生产制造领域的换热器生产智能设备、管路加工智能设备,产品类型包括控弯管机以及穿管机、管路加工一体机、胀管机、长U机等。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奥美森还成功研制了锂电池热压整形设备、风电叶片根部数控铣削机、全自动裁布机等其他定制智能装备,并将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从家电领域扩展到环保、新能源领域。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22—2024年,奥美森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74亿元、3.20亿元、3.53亿元,同比变动率分别为-10.74%、16.79%、10.33%。其中,来自换热器生产智能设备、管路加工智能设备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4.83%、75.34%、85.43%。

  同期,奥美森的净利润分别为2012.88万元、4975.87万元、5881.24万元,同比变动率分别为-55.53%、147.20%、18.20%。过去三年,该公司业绩波动幅度较大。

  对此,北交所在第一、二轮审核问询函中均要求奥美森进一步阐述自身的经营稳定性。

  北交所还关注到奥美森是家族控股企业。该公司的实控人为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和雷林,四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其中,龙晓斌、龙晓明为兄弟关系,龙晓斌、关吟秋为夫妻关系,龙晓明、雷林亦为夫妻关系。

  招股书(上会稿)还显示,截至2025年6月20日,实控人四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奥美森73.77%的股份。而该公司一年前提交的招股书(申报稿)则显示,截至2024年6月19日,实控人四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奥美森81.49%的股份。

  这意味着,一年的时间,奥美森在招股书(上会稿)中所披露的实控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了7.72个百分点。

  时代商业研究院对比两版招股书发现,奥美森在最新发布的招股书(上会稿)中统计核算实控人合计持股比例时,更改了统计口径,将实控人龙晓斌、龙晓明分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鑫元海、金元海间接持有的奥美森股份踢出核算范畴

  不过,奥美森并未在招股书(上会稿)中对上述统计口径更改进行解释或说明。

  多名实控人亲属持股,2家外部股东退股

  在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要求奥美森说明实控人认定准确性及公司治理有效性。

  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则显示,除了实控人四人,另有5名实控人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奥美森股份,持股比例在0.11%~0.79%不等,其中有4人分别在奥美森担任销售经理、制造中心总监、审计员等职位。

  除了引入实控人亲属持股,奥美森也曾引入下游客户的关联方持股。

  2021年申报创业板的招股书显示,2014年12月,盈峰投资向奥美森增资2880万元,对应持有奥美森8%的股份,并与奥美森及龙晓斌、龙晓明签订对赌协议,约定若奥美森不能在盈峰投资登记为公司股东之日起36个月内实现合格的IPO,盈峰投资有权要求奥美森实控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

  该版招股书还显示,盈峰投资的实控人何剑锋同时是奥美森下游客户盈峰环境(000967.SZ)的实控人,以及主要客户美的集团(00300.HK;000333.SZ)的实控人何享健之子。

  鉴于此,即便盈峰投资早在2020年6月底就将所持有的奥美森股份全部出售并退出股东名录,在申报创业板IPO的招股书中,奥美森也将美的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列入了关联方。

  申报创业板IPO的招股书显示,除了盈峰投资,奥美森还与前海宏泰、中山金投签订了对赌协议。

  其中,奥美森与前海宏泰约定,如奥美森未在2023年末之前完成IPO上市或未能被上市公司并购或出现重大不利情形,实控人龙晓斌、龙晓明需履行一定金额的回购义务。

  彼时,前海宏泰直接持有奥美森2.83%的股份。而本次申报北交所的招股书显示,前海宏泰已退出奥美森的股东名录。

  不过,招股书(申报稿)显示,中山金投仍位列奥美森的股东名录,奥美森与中山金投的对赌协议已于2021年终止。

  (全文22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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