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证券代码:873044 证券简称:奥美森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8 日以书面、电话、电
子邮件和/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龙晓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相应修改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逐步搬迁至新厂区办公生产,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公告《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公告《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审计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对应的《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公告《2021-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12 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 1-12 月财务报表,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阅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公告《2024 年 1-12 月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路、黄智妍、熊井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
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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