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22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2972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2日上午9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15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孙文、朱培烨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关联交易等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1)和《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
公告编号:2019-015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现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19年公司将通过整合资本、市场、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拓展公司业务,加大创新投入,推进公司稳步发展。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本公司2019年度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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