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2933 证券简称:正潭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受限(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县支行与被告江西正潭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付正潭、肖淑兰、付学军、曹晓娟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签订了
《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合同》以及《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借款期限约定
为 36 个月(从 2022 年 4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截止 2024 年
10 月 27 日,被告未能按时偿还本息,仅归还借款本金 2,428,616.00 元及利
息 1,556,949.25 元,截止 2025 年 2 月 5日,被告结欠原告借款本金
11,571,384.00 元及利息 173,022.39 元,合计金额11,744,406.39 元。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处理。(公告编号:2025-017)
被告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付正潭、肖淑兰、付学军、曹晓娟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县支行申请银担“数
智贷”贷款 500万,期限 1 年。贷款到期后,被告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偿还
了贷款本金 10 万元,其余贷款本金 490 万元没有偿还。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协调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公告编号:2025-014)
被告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付正潭、肖淑兰、付学军、曹晓娟于
2023 年 5 月 21 日向原告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保证贷款
490 万,期限 1 年。借款到期后,被告偿还了借款本金 5,740.82 元,借款利
息 359,013.86 元,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均没有偿还。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协
调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公告编号:2025-013)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部银行账户被冻结及部分资产被查封,详细明细如下:
资产名称 资产类 权利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 发生原因
别 受限 的比例
公告编号:2025-032
类型
因债务纠纷,报告期内公
流动资 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
货币资金 产 冻结 12.99 0.00%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
日,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
状态。
房屋建筑物用于借款抵
押,因债务纠纷报告期内
公司部分房产(不动产权证
号:赣(2018)新干县不动产
房屋建筑 固定资 查封 18,063,182.7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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