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872541 证券简称:铁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19: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监督子公司行为,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一)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具体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
的组织、战略、投资、生产、经营、财务、人事、信息披露等重要的经营运作活动进行规范,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
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子公司治理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自身的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八条 子公司每年应当按子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和
董事会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由到会股东、董事签字。
第九条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通知方式、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
司法》规定,并应当事先征求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第十条 子公司拟实施改制重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
项,须事先报告公司董事会,并按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子公司章程未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子公司经
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十二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投资者,为了行使出资者权利,实现资本增值,
按照法律程序和子公司法人治理与经营管理的需要,向子公司委派股东代表、董事、经营管理人员等,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第十三条 董事(含董事长)的委派。
(一) 程序
公司委派员工出任子公司董事,由公司提名董事,经子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子公司董事长原则上应由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
(二) 职责
派出董事恪尽职守,对子公司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利益,除行使《公司法》、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外,其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1) 掌握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
(2) 亲自出席子公司每一次董事会确实不能参加时,必须就拟议事项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3)通过子公司董事会执行公司关于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方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