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5-059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老旧船舶拆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鼓励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推动船舶向新能源清洁能源更新换代转型升级,顺应绿色航运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公司合结自身发展战略的总体运力部署,拟拆解“源海壹号”“源海叁号”“源海 6 号”“源
海 8 号”“源海 9 号”5 艘符合拆解年限条件的自有老旧船舶。拟授权公司管理
层向交通海事和发改部门办理船舶拆解备案工作、补贴申请工作、择优招选船舶拆解公司及签署合同相关事项,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期内完成船舶拆解工作。
上述船舶拆解的同时,公司管理层将做好过渡期公司江海联运航线运营船舶运力租赁相关工作,以确保航线有序运营。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四)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965,647,944.37
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 447,907,286.86 元,营业收入为 2,077,052,214.34 元。
本次拟拆解的 5 艘老旧船舶不涉及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账面 2024 年
价值 产生的
标 所 2025 年 6 月 占期 2024 年产生 营业收
序 的 船舶所 在 建造年 账面价值 末资 的营业收入 入占公 总吨 载重
号 名 有人 地 份 (元) 产总 (元) 司年度 吨
称 额比 营业收
例(%) 入比例
(%)
华光源
源 海国际
海 物流集 长 2005 年
1 壹 团股份 沙 147,770.34 0.02% 8,490.00 0.0004% 1,429 1,128
号 有限公
司
华光源
源 海国际
海 物流集 长 2006 年
2 叁 团股份 沙 145,800.39 0.02% 0.00 0.00% 911 720
号 有限公
司
华光源
源 海国际
海 物流集 长 2009 年
3 团股份 沙 1,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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