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871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1《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
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公司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
理工作,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并由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正式披露。
第六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
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四)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十五)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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