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871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2《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二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少于 3人时,董事会应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及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等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下
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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