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871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
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
第六条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
10 日采用书面形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各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载明的事项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召开董事会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公告等形式。
第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会议召开
前 3 日通知参会人员,但是遇有特别紧急事项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按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以书
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未出席董事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代理董事出席会议时,应出具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三章 董事会议事的表决
第九条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审批的提供担保事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股份回购等事宜,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第十条 董事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讨论的各项
方案,须有明确的同意、反对或放弃的表决意见,并在会议决议和董事会记录上签字。对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每人具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
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董事签字。
第十二条 董事会的决议如果违反《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违反《公司
章程》和本规则,致使公司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对决议在表决同意并在决议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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