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5-067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南通通易航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或劳务对价的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六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应当
自事实发生或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及时披露。
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或者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应当披露相关事项的整改进度情况。
第三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措施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行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应按照《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权
限、职责和程序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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