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871478 证券简称:巨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孙文靖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448,279股,占公司股本的17.58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志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78,744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5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宋明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78,744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5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薛爱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晓凤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人数为 6 人,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董事离任后不存在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况;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记录》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
附件:
1. 孙文靖先生简历
孙文靖,男,194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67 年 8 月毕业于湖南大学,机械铸造专业;
1967 年 9 月至 1970 年 9 月,供职于沈阳中捷友谊厂,担任技术员;1970 年 10 月至 1986
年 10 月,供职于长城机床铸造厂,历任技术员、施工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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