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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15:52:27 股吧网页版
资和信: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20


证券代码:871284 证券简称:资和信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资和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0日10: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航宇大厦B座十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18年11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吉绯、张吉新、陈畅、关宇、林怡、岳灏、尤学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
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行职责。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号)的要求,经公司核查,上述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于2018年11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刘佳莉、白晶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行职责。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股转系统公告[2016]94号)的要求,经公司核查,上述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
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0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航宇大厦B座十层会议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人:陈畅联系电话:010-88665588(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表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资和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资和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资和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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