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870436 证券简称:大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85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
理工作,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三)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 公司的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有);
(六) 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 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 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司的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论是否知情,均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范围;
(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 公司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 公司股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