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5-073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14: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遵循了公司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程序与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门依照本制度和董事会的指示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人员。专职审计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有计划地开展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 审计人员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门依照本制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行使审计职权。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主要会计资料包括:
1.财务预算的执行及决算;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3.资产的管理情况;
4.公司的筹资及对外投资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其效益性。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有关经济事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 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依照有关制度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部门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六条 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包括:
1.检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3.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4.审计部应当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
第五章 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工作实施
第十七条 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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