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9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7.17: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
(二)具有良好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包括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公司所属行业,熟悉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五)能够知人善任,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具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总经理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可以解聘。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任何股东无权直接委派或聘任
公司总经理。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总经理候选人
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述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之情形向董事会报告,若存在上述第五条和第六条情形的,公司不得将其作为总经理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表决。
第八条 公司的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三章 总经理的任免程序
第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讨论一致后,由
董事会聘任,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
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辞职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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